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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择陇南商标注册代理公司

作者:陇南满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1-30 08:40:46

商标注册是获取商标的重要途径,企业在注册商标之前,需要加强对商标的认识,其次还要明确陇南商标注册流程。由于商标注册是复杂的过程,因此还要注意一些事项,以免经历商标撤三。当然,商标撤三并不代表你的商标注册就没有了,可以进行商标撤三答辩保住你的商标。代办商标注册多年,商标注册代理经验丰富,如果您没有商标撤三答辩经验,小编建议您找一家商标注册代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对于商标撤三,需要提供各种各样的资料。因此,很多用户在办理相关业务时都会委托代理公司来进行办理。那么办理相关的代理公司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下面带您了解如何选择商标撤三答辩的代理公司。如何选择商标注册代理公司?

(一)公司的资历 商标办理周期很长,新申请需要至少1年半才会发证,变更、转让、合同备案、续展也需要近1年时间。资历高的代理组织已经成熟,不会新成立的机构那样因短期的经营问题而倒闭,这样才能让您对所办商标放心,避免陷入商标撤三还未完成,公司就已倒闭的尴尬情形。

(二)人员的专业度 中国有实力的代理人员都持有商标局颁发的商标代理人员资格证,那你可以通过向其提出您的疑问,看其办事态度及办事能力,注重其解答问题的专业性。

(三)代理案件数量 2003年国家放开商标代理市场以来,全国新成立了大大小小近千家商标代理组织,一家企业成功代理知识产权案件,在某种程度上直观地呈现了其实力。

(四)公司信誉度 规模大、有信誉度的代理组织代理商标转让会事实求是,事先会如实告诉您办理商标的周期和各项费用;一些缺乏信誉的代理组织往往会吹嘘自己几个月就会为您办好商标,这种情况只是预示欺骗行为的开始;

(五)硬性条件 查看其是否在国家工商局备案。

注册商标为什么要和公司注册同步进行?商标是一个企业的代表,一般来说人们看到商标就会直接联想到这个企业,就像名字对于一个人而言。而一个好的商标,不仅仅是一个企业表面的象征,它还蕴含着企业的品牌形象,文化内涵,企业的商品以及服务等。那么注册商标为什么要和公司注册同步进行呢?注册商标为什么要和公司注册同步进行什么时候开始注册商标比较好呢?准确的说商标在公司注册好开始正式运营时就应该注册好了。所以说注册商标最好和注册企业的时候同步进行。

以下是商标和企业同步注册的好处:与产品统一在生产过程中,企业要根据自身经营的产品或服务,来确定需要的商标名称。比如,生产皮革制品的企业,就可以多加入动物外形。这样的话,商标与产品统一并形成互动,消费者能够快速的了解。便于宣传推广商标是要用来宣传推广的,因此,商标起名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容易记!小编就经常看到有的商家把商标设计成繁体字,很多消费者看都看不懂,何谈推广?无禁止情形商标在申请注册过程中,要提交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获得独占使用权。而要想成功通过审核,在商标的设计制作过程中就要注意不能有任何禁止情形。具备独特性商标总局数据统计,目前全国有效商标已达千万之巨。在如此海量的商标面前,企业要想脱颖而出,具备独特性是很重要的。具备了一定的独特性,那么在商标注册审核的过程中,以及对企业后续的发展都是有益处的。

因为市场竞争下,消费者选择趋多“酒香也怕巷子深”,没有独特性不可能获得关注,更不可能收获成功。避免触碰禁忌在某些行业或地区,会有一些禁忌的情况,这都是需要避免的。比如说在四川地区,在商标中加入“锤子”的话,容易引发一些不好的联想。毕竟企业是要不断壮大的,在更多的地区、行业发展,就需要考虑禁忌情况。

注册国际商标对企业来说是一种荣誉,也是一种地位的象征,既可以占领市场,又可以防止商标抢注,对企业来说无疑是有利而无一害的。 近年来,已有不少国内知名企业的商标在国外被他人抢注,给这些商标所有人开拓海外市场造成巨大麻烦。有调查显示,国内知名品牌面临的海外商标抢注危机已经极为严重。而对于企业来说,等要开发海外市场之后才考虑商标注册,往往已为时已晚。根据各国商标法律,各国均只保护在本国注册的商标,并且绝大多数国家商标法律均采取“先注册原则”。

这样,对于未能在本国注册的商标,即使其在国外已经注册多年并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也得不到保护;而且,即使在本国申请注册,但申请晚于他人也得不到保护。 

另一方面,工业产权贯有的地域性特点,注册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即实行商标保护的独立性原则。商标的申请和注册条件,在本联盟各国由其本国法律决定,与在本联盟其他国注册的商标,包括在原属国注册的商标在内,各不相关。所以,一旦发生对他人商标在国外的抢注行为,一般不会遭禁止。即使是对驰名商标而言,尽管有准予撤销被抢注的驰名商标注册的特别保护规定,但也是有条件的:一是从申请撤销的理由看,仅限于用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对他人驰名商标构成复制、仿制或翻译,易于产生混淆的商标。 

尽管商标抢注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然而从大多数国家商标法的规定看,并无直接限制商标抢注的规定。这是因为:一方面,商标权的取得大多实行申请、注册制度。各国商标主管机关无法也不可能对某商标谁先使用谁后使用作出准确判断,而且,商标又具有从属于商品经济的特征,对商标实行注册管理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的有效手段。

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首先,是侵犯他人在先著作权,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商标与他人作品相同或者实质性近似。

二、商标注册申请人接触过或者有可能接触到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

三、商标注册申请人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

其次,是侵犯他人在先专利权,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外观设 计专利的授权公告日早于商标申请注册日及使用日。实践中,外观设计专利权人通常提交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年费缴纳凭据等证据证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商标申请人有证据证明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公告日晚于商标的使用日,则可申请宣告该外观设计无效。

二、商标与外观设计使用于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实践中,如果二者使用于不类似的商品之上,则不能认定侵犯在先外观设计专利权。

三、商标与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有关商标与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的认定,基本上适用商标相同、近似的标准。

再次,是侵犯他人在先姓名权,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商标与他人姓名相同。需要注意的是“他人”仅指在世的自然人,已经去世的自然人不享有姓名权;“姓名”包括本名、笔名、艺名、别名、译名等。所谓“相同”,是指使用了与他人姓名完全相同的文字,或者是译名在公众的认知中指向该姓名权 人。

二、商标的注册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给他人姓名权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混淆是指该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会使相关公众误认为使用该商标的商品与该他人有某种特定的联系。损害的可能,应当考虑该姓名权人在社会公众中的知名程度,知名程度越高,造成损害的可能性就越高。

最后,是侵犯他人肖像权,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商标与他人肖像相同或者近似。所谓“他人”,仅指在世的自然人。所谓“相似”,是指商标反映了该自然人的主要的特征,使公众只要看到就明白其指的是该自然人。

二、商标的注册可能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给他人肖像权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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